2025年10月15日
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收到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浙金罚决字【2025】35号),对本行结构性存款业务不审慎、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等有关规定,责令本行改正,并处罚款100万元。
本次处罚根据监管部门2022年检查所作出,目前相关问题整改已基本到位。本行将始终秉持合规经营理念,严守合规底线,强化风险管理,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。
特此公告。
杭州联合银行
手机银行
微信银行
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
浙ICP备16032207号-2
浙公网安备330102001139号